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作者:恳切的毋姨匮 阅读:2554

双方各自的户籍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双方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复婚指的是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均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之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重新确立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在已经离婚后又都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情况出现,就表明双方的感情还并未完全破裂,或者是当初双方的离婚行为只是冲动,又或者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是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应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手续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婚姻登记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注销男女双方的离婚证,并再次发给他们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之日起,重新确立夫妻关系。但是如果之前男女双方没有理清财产关系而离婚,不管谁手里财产多或少,现在复婚都是属于婚前财产的,并且能够再次受到离婚财产保护的。复婚后孩子就共同抚养了,不再执行之前的单方面抚养。

复婚手续: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必须持有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可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检)。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男女双方的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的时候就等于是已经恢复夫妻关系了。

 

复婚注意事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用再进行婚检。

小编友情提醒: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一些夫妻在离婚之后,没有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却又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行为是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因此在法律上是不予保护和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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