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芭前两天在查资料时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
纳尼?彩礼难道不是男方送给女方的吗?送过来的钱还有还回去的道理?而且不还竟会被拘留?
小芭赶紧去查了相关法律条文,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而且不仅彩礼可以被收回,就连父母给女儿的嫁妆也有可能不属于自己!
所以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彩礼嫁妆的?为什么彩礼要归还?嫁妆到底属于谁?赶紧看看下面这些法律常识,别哪天人财两空还不知道为什么!
关于彩礼——
相关法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司法解释:
由于彩礼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所以如果出现①双方没有登记结婚②双方登记结婚了但没有共同生活③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取消婚约或离婚时,男方是真的可以要求要回彩礼的。
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为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是可以进行司法拘留的。
▍司法解释: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你应该返回彩礼,而你有钱却拒不返还的,会被认定为妨害诉讼活动而被拘留,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相关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多被判定为无需返还彩礼:
①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④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里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花掉,二是已被纳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⑤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关于嫁妆——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司法解释:
嫁妆本质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赠与,因此从法律规定来看,赠与时间非常关键:
☛ 如果嫁妆是父母在新人结婚登记前给女方,则为女方个人财产,即使婚后也是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男方也无权对其分割。
☛ 如果嫁妆是父母在新人结婚登记后给女方,且父母无明确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则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则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实践说明:
① 最好让父母在登记前给予嫁妆,确保无论今后发生任何情况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② 嫁妆钱最好单立账户,不要跟婚后共同财产混同,也不要在婚后取出用做家庭开支,否则会因无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嫁妆,而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③ 如果嫁妆是家具家电、车等实物,一般来说同钱财一样,即婚前购买赠与,则视为个人财产,反之则视为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司法解释:
如果陪嫁的是房,基本均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
☛ 若父母是婚前为女儿购买且署女儿名,则认定为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也不发生改变。
☛ 若父母是婚后为女儿购买且署女儿名,则视为只对女儿的赠予,同样认定为女儿的个人财产。
▍实践说明:
陪嫁房一定要只署女儿名,加上女儿老公名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只付首付且署女儿名,同样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18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
☛ 从《婚姻法》来看,婚前父母为女儿购买保险,由于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女儿为受益人,则保险肯定为女儿个人财产,即使婚后也不会改变。
☛ 但婚后保险产生的收益是否为女儿个人财产呢?主要看保险收益是否为孽息或自然增值,以及是何种保险。以下小芭找来一张表格,但仅供参考,实际应以法院判决为准。
▍实践说明:
可见,用保险作为嫁妆也并非万全之策,除非父母作为投保人,且设定被保险人为女儿,但将受益人定为父母,婚后再由父母将收益打到女儿单独账户上,并明确说明是赠予女儿个人,才最为保险。
其他夫妻财产问题——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司法解释:
婚戒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均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因此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即使是离婚也不会被分割。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
☛ 夫妻一方的婚前存款一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后也不会发生改变。
☛ 婚前存款在婚后产生的利息属于谁?从《解释三》看,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恰属于法定孳息,因此婚前存款所产生的利息同样属一方个人财产,若离婚另一方无权分得。
▍实践说明:
需要注意,如果婚前存款在婚后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放,或婚后将婚前存款取出使用,此时因无法明确区分婚前存款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若想保障婚前存款归个人所有,最好自立账户并不取出转移,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相关法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
▍司法解释:
从《解释二》看,个人债务归属的认定主要因“婚前婚后”及“是否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而不同:
☛ 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①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或装修,婚后双方共同居住
② 婚前一方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双方共同使用
③ 婚前一方从事个体承包经营,婚后双方共同获利
④ 婚后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看病养老、抚养子女等所负债务
☛ 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① 个人婚前所负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
② 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
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友所负债务,或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③ 一方不合理债务,比如因赌博、吸毒、违法、犯罪所负债务
以上就是小芭今天要跟大家科普的关于夫妻财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过说到底,提前了解也只是为了万一日后有需要而不至于毫无准备。婚姻不是买卖关系,所以日常中对于财产问题还是不要过分斤斤计较的好。夫妻和睦,同心同力,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循的方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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