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票子、车子、妻子、孩子,都说人生得此“五子”足矣,但这恰巧也是广大男性朋友最头疼的几件事。尤其是房子和票子,不论是“单身贵族”还是准备结婚的“有妻一族”,都不得不正视这些问题。今天,斑斑主要针对大家最关注的买房和财产,说一说婚前你应该知道的6件事。
一些女方或丈母娘为了婚后有个保障,希望男方在共同购买或由男方单独购买的房产证上只署女方一人姓名,对此斑斑想说:即使只署一方姓名,也不一定就是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
1.婚前由A出资购买、房产署名为B,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会视为B的个人财产。
2.但婚前由A的父母付了房屋首付,房产署名为B,一般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A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予或有其他约定除外)。
3.同居期间由双方或双方父母出资,房产署名为一方,一般会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非同居期间购房另作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若婚前由A全款买房,婚后加上B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A能证明B没有出钱,则离婚时也有可能认定为房子是A的个人财产。对此斑斑建议:两人最好共同出资、共同署名,这样的房子毫无争议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地位也平等,有利于家庭和睦。
很多人认为婚后买房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上并没那么简单,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值得特别关注的有2点: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为一方买房,则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一方父母出全款为一方买房,另一方想分得房产,则需协商添加署名。
2.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买房,且落在本人名下,则视为一方个人财产;但若无法证明买房资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将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女方都认为:嫁妆是父母给自己的、彩礼是男方给自己的,这些都属于自己。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法律规定:
1.若嫁妆是父母在新人婚前给女方,则为女方个人财产;若嫁妆是父母在新人婚后给女方,且无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彩礼是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则为女方个人财产;但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或办理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或因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时,男方有权要回彩礼。
这也就是说,如果想让嫁妆只属于女方自己所有,应让父母在婚前给女方,并单独设立账户;若与婚后财产混淆,则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一定是个人承担吗?不一定。
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产生的债务,或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是为了你们共同生活而欠下债务,即使是对方借债,也需要两人共同承担。
婚后财产一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
法律规定:
1.个人婚前所有财产,包括婚前为结婚所准备的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或婚后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财产,比如老公送你的首饰等,属于你个人财产。
3.个人特殊赔偿或补偿,比如工伤补偿费、个人继承的遗产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你希望婚前财产不予分割,一定要把婚前财产单立账户,并且不要与婚后财产混淆,否则婚前财产会自然变为婚后财产。
现在不少人想通过假离婚来买房,但若被配偶用假离婚骗真离婚,那就真的人财两空了。
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完全解除。
也就是说,假离婚就是真离婚,离婚后一方所得财产另一方也无权分割。而且,现在对于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非常大,一些城市也出台了相关措施抵制借假离婚买房的行为,比如:
北京:离婚一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执行
成都:离婚未满三年不列入刚需优先摇号序列
长沙:离婚1年以内不优先选房
也许你会说:“真正的爱情不该计较这些!”
但是斑斑想说:虽然不希望你们对婚姻精于算计,但这些事关乎一生的幸福,总要多几分理性慎重的思考。愿所有人的婚姻都能嫁给爱情,而不是房子和票子!
注:文中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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