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作者:就让她随风飘 阅读:2655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并没有具有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并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并没有具有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并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

婚姻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起来的大部分财产,有些地方也会称为夫妻共有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分,需征得对方的同意。那么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下面是我了解的小知识。

1.对于构成事实婚姻的,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男女方符合结婚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条例》发布后,男女方符合结婚条件的,人民法院要告知其补办结婚证,如未办理结婚证,将解除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分财产,也是将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财产按照实际情况和
对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 分割,再试试婚姻期间双方共同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对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就共同生活的,属于
同居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来分财产,如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则应归个人所有,无权进行分割。
3.分割财产的原则,男女平等、按照子女照顾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必应损害财产、性能、和价值,在对分财产中,应尽可能提供材料和能发挥该材料的一切、权利不得滥用、在共同生活中消耗的财产不予赔偿,根据对方的过错来进行分割。现已而言,法律已经否定了事实婚姻,对于出险事实婚姻的法院不予认定。综上所述,在法律不承认
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应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可以采取 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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