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男女围绕结婚彩礼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多,其中多数都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而女方可能就不愿意返还。那么关于返还彩礼都有些什么规定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介绍。
1.双方已同居并登记结婚,共同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尚未办理婚礼,但双方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已成为夫妻。在法律或社会习俗方面,每个人对这种情况的理解都是一样的,女方不必返还彩礼。
2,男性和女性均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及以上。
当男女双方未按照规定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不返回的原因如下:首先,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看法中,男女同居是两人结婚的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关系自然地从男女朋友过渡到夫妻,即成为一个家庭。因此,这样男方给女方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了,接受彩礼的女方在外人看来已是男方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女人不必返还彩礼。第二,两年期主要是根据诉讼时效期制定的规则。
3,男性和女性都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在同居期间有孩子。
如果男女双方都以“情侣”方式生活在一起并且有孩子,即使双方尚未注册已婚,但事实上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结束“夫妻”关系,对女人的道德和精神损害就更大,所以女人不必返还彩礼。
4,尽管男性和女性都没有注册成为合法夫妻,但是已经将彩礼花费于双方共同生活中。
第一,女方接受的彩礼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实际已经被花掉了,即女方已没有彩礼,受益主体不存在,彩礼当然无法归还。
第二,女方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中,这时彩礼已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彩礼也无法归还。这类情况下,我们要掌握几个重点才符合此条件:一,彩礼已确认为花在双方共同生活上面,二,双方“婚前”的各自婚前财产都不适用于此情况。
第三,双方共同生活指以家庭成员的方式共同生产、花费。
5,两方订婚后,但其中一方在婚前死亡
如果在男女双方订婚后但尚未办理登记结婚或婚礼时,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意外或疾病等因素身亡。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在为结婚做准备,并不是另一当事人故意取消婚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对方返还彩礼,在风俗上、道义上都不近人情,因此不用规划彩礼。当然,有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在事前感情稳定尚未分手。
听完小编的介绍是不是对女方是否返还彩礼有了更多的了解呢?小编希望大家都有一个完美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