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求婚习俗

作者:Li河芳 阅读:1362

怒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恋爱自由。旧时父母包办婚姻,常有逃婚和偷婚的现象。解放前保留带有亚血缘族内婚特点的原始婚姻残余,并普遍流行"转房制"。

怒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恋爱自由。旧时父母包办婚姻,常有逃婚和偷婚的现象。解放前保留带有亚血缘族内婚特点的原始婚姻残余,并普遍流行"转房制"。


  怒族青年男女在相恋的初期就不用语言,而是以清脆的“达变”(怒族琵琶)曲调和悦耳动听的“拟力”(怒族口弦)曲调代之。
 
  一般来说,怒族青年男女在恋爱的初期,男青年是以琵琶来表达思想感情以传情达意的,女青年感到自己的意中人来求爱了,也必然会以口弦对答。据说,这种对答,不仅可以表达爱慕之情,流露心中的秘密,而且还可以提出疑问,进行答辩,甚至还可以共同商讨有关事宜。
 
  他们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和社交活动中,常常用琵琶和口弦交流思想感情,倾吐爱慕之意,这样以曲代谈的恋爱方式,双方可以不说一句话,完全靠演奏曲调,但双方都能意会,直到双方情投意合为止。
 
  到了彼此约定的婚期,新郎请几个最相好的朋友,背一捆柴、一捆明子(浸透松脂的易燃松柴)、一罐酒,去接新娘。到女方家后,女方家要做一顿最好的饭菜来招待他们。然后,由新娘最亲密的女朋友和亲戚,随同前来接新娘的人,一起把新娘送到男方家。
 
  当他们来到男方家门前时,新郎的舅舅或舅母又要敬陪送新娘来的每人一竹筒酒,新娘才跨进男方的家门。一旦新娘进了家门,新郎便迎上去和新娘手拉着手,前来贺喜的男女青年也都涌上来和新郎、新郎拉成一个圆圈,共同跳起“圆圈舞”,唱起“琵琶调”。
 
第四天以后,男方家杀一头猪、酿一罐酒,由新郎新娘带上随着送新娘来的人回到新娘父母家里。这时,新郎把背来的酒、肉送给女方父母,表示婚后第一次对老人的孝敬。然后,领着新娘返回自己家里。至此,婚礼才算最后结束。
 
住在碧江县古科乡的怒族有抢婚的风俗习惯,他们把抢婚当作举行婚礼的前奏。抢婚,先要打听好某某姑娘经常要过的地方,打听可靠后,选上一个吉利的日子,男方集合上三五个未婚壮小伙子,埋伏在路旁的丛林中,当要抢的姑娘路过这个地方的时候,带头的挥手发出捉拿的信号,大家笑着立即把她围了起来,很快抓住她的双手。姑娘知道这种做法就是抢婚,但是一时搞不清抢到哪个小伙子家,心里不踏实,会感到害怕,一路上又哭又叫。几个小伙子把她生拉活扯地拖到男方家的屋里才松手。
 
人抢来后,哭声、笑声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临近家的小孩们闻声抢先出来看热闹,大人也会跟着而来,人群把男方家的屋里挤得水泄不通。客人来了,主人家特别高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高粱酒招待大家,每人一牛角杯,个个一饮而尽。两个妇女在一旁为姑娘作伴娘,告诉姑娘说:"不要哭,我们原来都是这样过来的,很快就会好啦┅┅"经过一番劝解,姑娘默默无言。两个请好的男媒人带上两竹筒酒火速上女方家登门求婚。进屋后,说明来意,赶紧把求婚酒递到女方父母的手中。这个时候,女方母亲假装生气,乱跺脚。媒人心平气和地不断为双方讲情。
 
媒人不费多大力气回到男方家报喜。大家听到媒人的喜讯后,男方父亲便喊人马上杀猪,欢迎媒人的胜利归来。接着宣布婚礼开始。由新郎的伙伴(一个聪明能干、身体健康、很会办事的小伙子)带着新郎、新娘以及很多客人先到女方家举行婚礼。大家说说笑笑,新郎不断地为岳父岳母敬酒,说我们从今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回到家后就是婚礼的高潮,火生得很旺,火上不断烤酒、喝酒、唱酒歌,跳起无伴奏舞。这种舞跳得很凶猛,舞步的节奏和楼板的振动声隔河都能听到。婚礼要进行一天一夜。
 
第二天清早,新娘和她的女伴到一公里以外的水塘背水。就在这里,新娘砸碎一只新竹水筒,表示自己的身子永远属于丈夫了。婚礼结束后,客人陆续散去,新郎新娘背一只猪的肉回娘家请安。女方爹妈把这整头猪肉砍成若干份,并用青竹蔑丝一份又一份地穿起来,打上结,命令新婚夫妇送往各家各户。这种抢婚的老风俗习惯,一直持续到解放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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