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羌族婚俗文化是羌族文化中引人入胜的一部分。传统的结婚仪式复杂而隆重。大致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订婚过程分为三步:“开口酒”(说亲)、“小定酒”(备酒宴招待女方近亲)、“大定酒”(商定结婚日期)。婚礼前后要操办5天,包括“女花夜”、“正宴”(也作“正酒”)、“谢客”三个仪程。
羌族求婚过程:
(一)说亲(开口酒)
当子女成人时,家长就开始为他们物色对象了,也有男女自由恋爱后告诉父母的。若是某男方看上某女方时,男方父母就找时机通过闲聊从侧面向女方试探有无结亲之意,若女方没有表示异议就有结亲的可能,男方就请“红爷”带上酒、挂面等作为“手情”去女方说亲,若女方没有退回礼物就表示有商量的余地。
(二)“吃小酒”,定婚
送完第一道“手情”后过一段时间,男方就叫“红爷”带;第二道“手情”(较丰盛,有猪肉、挂面、酒、饼子、点心等)
去女方说亲并索要女方的生辰八字。男方的父母请端公占卜,一旦男女双方的八字相合,就可定亲。此时女方不请外人,只有本家和“红爷”商量“吃小酒”(订婚)的日子。到了“吃小酒”这一天,男方要按女方房族的多少备礼,送给女方的老辈子,男方一般派“红爷”、母亲带儿子去。“红爷”要在吃酒前亲自烧香、敬神、祭祖,向女方、祖先禀告两家结为亲家之事,并致古规“说亲词”,以后逢年过节男方要去女方探望并送礼。
(三)“吃大酒”,定婚期
若男方认为男女双方的年龄足够大,男方已经做好了一切物质上的准备,该办喜事了,就请“红爷”带上礼物去转告女方,商定婚期,叫“吃大酒”。届时男方拿一定数额的酒、肉、米和女方穿戴之物,如头饰、耳坠、手镯、金箍子、银坠子、衣服、裤子、鞋袜等,全要双份。财礼视各地规矩而定,反正要让女方满意才行。以前从“吃大酒”到接亲要间隔几个月到几年才能完成。
结婚仪式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
“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
“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
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郎住一两日,新娘得住数日甚至数月,也有的住l~3年后,才由丈夫接回。
抢婚
羌族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科普:羌族的“女儿麻”
“女儿麻”是羌族的独特婚俗方式。在羌族无论多么美丽的姑娘,如果她不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爱情的土地上播种女儿麻,是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的。羌族男女青年相识相爱,而且双方已经正式吃过订婚酒后,待嫁的姑娘就开始准备种植女儿麻了。姑娘在山坡上选定一块荒地,进行开垦。开春后就在这块土地上种下麻,待到秋季收获后将麻织成布,缝成新衣或织成腰带准备结婚使用。从开荒播种、施肥管理、收获到把麻织成衣,整个过程不许任何人插手帮忙,全由姑娘亲手完成。如有他人帮忙耕种就会被认为姑娘对爱情不忠诚。
因此羌族姑娘为了追求美好的爱情,为了能和心爱的小伙子结成美满的婚缘,从种到收都是一人悄悄地进行。她们早出晚归,避免与他人交谈答话,不向任何人及亲朋好友提及种植女儿麻的事,保持姑娘出嫁前的羞涩之情,免得让人背地笑话或议论。凡种有女儿麻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随意到那里去,以示对姑娘的尊重。新婚之前羌族姑娘亲手将女儿麻织成七根腰带,结婚时系于自己身上,洞房花烛夜由新郎亲手解开。女儿麻织成衣服,作为姑娘结婚时的嫁妆。然后夫妻双方都把这件衣服留为永久的纪念,一般不再继续穿,而是传给儿孙,以教育后代要保持羌族的勤劳朴实节俭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