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明去哪里开

作者:无聊的巧合 阅读:3388

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结婚证明也属于婚姻证明中的一种。很多人都会在婚后一段时间后丢失自己的结婚证,他们在碰到必须使用结婚证的场合或情景中,大多会采用先办理结婚证明的方法。那么,结婚证明去哪里开呢?

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结婚证明也属于婚姻证明中的一种。很多人都会在婚后一段时间后丢失自己的结婚证,他们在碰到必须使用结婚证的场合或情景中,大多会采用先办理结婚证明的方法。那么,结婚证明去哪里开呢?

自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是,在2015年之前,民政局还可以为群众办理结婚证明。但是,在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所以,群众们的结婚证明去哪里开呢?

第一、群众们可以选择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指的是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

第二、结婚证明也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这需要当事人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文件材料办理。

不过,对于遗失了结婚证的群众来说,第二种方法并不适合。在以防万一的情况下,建议群众们应该先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等官方机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


另外,在去往婚姻登记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官方机构办理结婚证明的时候,人们需要携带或办理以下事项:

1、原始档案复印件(在婚姻登记机关有存档,可前去档案馆查询或直接查询)

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3、户口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若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在境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是这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护照居留证复印件

3、声明书、委托书(须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4、二寸证件照三张

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结婚证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人们拿到了结婚证后,理应妥当保存,以免出现丢失情况。一旦丢失结婚证,补办和办理结婚证明都会给人们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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