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行业是众多消费者协会出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之一。今年的投诉集中在跑步后的维权、预付款不予退还、合同条款存在漏洞等方面。以下是关于婚纱摄影消费者纠纷案件的总结。
广东消费维权案例:影楼失踪消费者成功维权。
7月5日以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涉嫌欺诈。截至9月10日,协会共收到黄仲景等60名消费者的现场投诉,涉及6.3万元。通过网上团购摄影包的110名消费者,涉及金额17万元。经过起诉和法院调解,被告黄某最终同意退票。
点评:虽然经营者涉嫌诈骗,事先设置了一圈钱,做了一切可能的“躲猫猫”,但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和公安部门备案的“围剿”下,经营者终于屈服于失败。
广西柳州消费者维权案例:未婚纱照,要求退赔。
消费者某来到柳州城市中心区工商局抱怨他提前支付600元婚纱工作室,订购了一套60990元的婚纱,然后补充了7199元,终于决定要消耗一套7799元的婚纱,但完整的付款还没有拍摄。今年4月,欧某与女友分手,前往影楼协商,要求取消婚纱照,但影楼没有退款。
工商人员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电影公司从欧某处扣下1000元违约金,剩余6799元退还给欧某。点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或者追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消费者在本次纠纷中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谨慎预付定金。此外,《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金额的20%。
浙江消费维权案例:拍婚纱照多出底片要出钱买,工商责令免费交还消费者。
今年5月,曾在龙游县的一座摄影大楼订购了一个价值4899元的摄影套餐。当时摄影师为消费者拍摄了80张照片,选择了47张照片,33张底片没有冲洗。消费者要求摄影店免费退还33张未洗底片,这家照相馆要求每张照片付5元钱,总共165元后才归还。在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照相馆收取电影费用的行为在业内已经存在多年。这种“潜规则”不仅存在于龙游摄影行业,而且存在于全省乃至全国。
根据第二十二条实施办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浙江省,“摄影行业的运营商将提供所有照片和底片消费者(包括数据数码相机),不得自己留住他们,相应地不得收取费用”和秩序工作室不能注册。33张底片被免费退还给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