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都享有结婚的权利,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确定依据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时期男十五、女十二岁可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五、女十三可以嫁娶;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多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更有利于工作和学习,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考虑到法定婚龄过高,又不符合身体生理规律,也脱离群众、脱离边远农村实际。也有部分同志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本次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
法律规定
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1950年《婚姻法》,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低于22岁,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低于20岁。在这次修订的《婚姻法》中,一些参议者建议男性和女性应该在同一年龄结婚,即22岁或20岁。考虑到男女生理有别,有宜统一,也未作修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不是规定结婚的年龄,也不是最适的结婚年龄,而是最低结婚年龄。
法定婚龄不影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推迟结婚年龄,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提倡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为提倡晚婚晚育,不达到指定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双方结婚,这样做是不对的。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
为保障居民在结婚年龄问题上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结婚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也应予以合法登记,发给《结婚证》。“
适用范围
结合我国多民族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民族婚姻习俗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规定。”立法机关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在婚姻法中规定了法定结婚年龄。例如,在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县,男性的最低结婚年龄为20岁,女性的最低结婚年龄为18岁。然而,这些灵活的规定只适用于各少数民族,而不是居住在该地区的汉族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