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定3月1日起

作者:小洋人与球球 阅读:3157

生活中很多情况都会用到婚姻法,比如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比如重婚的问题等等。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婚姻法新规定3月1日起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生活中很多情况都会用到婚姻法,比如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比如重婚的问题等等。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婚姻法新规定3月1日起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结婚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家庭关系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等。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婚姻法新规定3月1日起有哪些!

一、《婚姻法》——中国婚姻法新规定

(1)三代内的直系血亲和直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第8条被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书,是指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9条婚后登记,按照男女约定,妇女可以成为男人的家庭成员,男人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办理结婚证书的程序:结婚证书处理的程序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应用程序、审查和登记。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持有自己的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他们在三代中没有配偶,也没有签署与对方直接血亲关系的签名声明。在一人登记所在地,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出席。如果离婚,他们也应该持有离婚证。进行婚前检查的,还应当持有医院婚检的证明。

(2)审查。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请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

(3)结婚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结婚符合条件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书。婚姻登记机关未向登记机关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说明未向登记机关登记的理由。


三、第11条,受胁迫的婚姻,被胁迫方可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被胁迫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作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

四、第12条,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约定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决定。对重婚无效的财产的处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和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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