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是指在2011年国家对婚姻法的补充的关于婚前财产的司法解释。其中更新了婚前财产的书面形式产生的法律效力,此外,还对房产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
很多朋友在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都需要参考一下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实际上,新婚姻法对于财产公证主要更新了两点。第一点就是婚前财产中加入了书面约定这样一个新的细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显示,只要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合法财产,那么就会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两人有书面的约定,否则之前所获得的任何财产都不会被法律承认为共同财产。所以,个人财产是有可能转变成为共同财产的。只要两个人因为某些矛盾或者纠纷,或者在两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出具的书面约定,那么都可以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小张在婚前购买了相应的动产,如果按照旧婚姻法的规定,这个动产是完全属于小张个人的财产。即便他和对象离婚之后,个人财产也是不会被划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小张在婚内和对象协商一致,愿意将其自己的动产视为共同财产,并且还签署了相关的书面约定。那么法院在进行判决或者公证的时候,则直接会将小张的动产转化为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还对房产进行了补充说明。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了房子,并且在婚后是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购买的话。即便房产证上的名字只登记了一方,那么这也被视为共同财产。换句话来说只要有夫妻一方有一个人在婚前贷款购买了房子,并且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在婚后如果两个人是共同还贷款的话,那么这也是所谓的共同财产。
因此,新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更加的清晰,也同时将各种情况考虑在内。相关的法律解释成功的避免了房产证上加名字实际上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只要两个人共同还款,那么都是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婚前财产。只有通过新婚姻法婚前财产规定,才能够对婚前财产有进一步的了解,从而更好的规划彼此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