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李玉婷丁 阅读:435

结婚在每个人心中都是美好的事情,但是有时候有人会出于爱意来隐瞒一些事实,这有时会损害到另一半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有了一系列关于婚姻无效的条文规定,那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结婚在每个人心中都是美好的事情,但是有时候有人会出于爱意来隐瞒一些事实,这有时会损害到另一半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有了一系列关于婚姻无效的条文规定,那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1、重婚

顾名思义,重婚的意思就是在和一个人有了婚姻关系的同时与另一个人建立婚姻关系,这在法律中是不被允许的。我们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所以在与后者登记结婚时,属于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后者婚姻关系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满足能够结婚的条件之一是无直系血亲或三代内的旁系亲属关系,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主要依据有两个:其一是优生学的考虑,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把生理上、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其二是伦理的要求,血缘关系太近的亲属结婚容易造成亲属身份和继承上的紊乱。因此,如果有这种血亲关系的婚姻是无效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这考虑到另一方在结婚后的合法权益,例如精神上的疾病或者重大不可治疗的疾病等,所以也有了婚检这个项目,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形的出现。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年龄,男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对法定婚姻年龄作变通规定。

相信看了以上的内容,大家对婚姻无效的定义也有的一定的了解,最后希望大家能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有效婚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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