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产加名字,这是从新婚姻法的角度,对于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名字的这种行为做出了比较详尽的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这些具体规定中,有针对婚前婚后,房产加名字等行为不同情况的不同分配模式。不能简单地以加名字为分割的依据,而应该以实际的资产分配状况来考虑。
现在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对于房产证上是否加名字这一问题感到非常的顾虑。因为涉及到了个人的财产问题,尤其是如果是两人要离婚的话,又涉及到了房屋分割的问题。放在以前,就是要严格按照产权登记人的姓名来分割的。但是现在新婚姻法的出台,其实改变了这种情况,新婚姻法房产加名字已经不能够说明问题了。以下给大家提供几条法律参考。
首先关于个人出资的相关问题。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已经有了一方全款购房,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都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不应该算在夫妻的共有财产范畴内。从这个角度说,它更能够保障婚前出资方的财产问题。而且就算该房产在之后的结婚的时间内,有了比较大的升值空间,也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是不应该被分割的。
其次,关于双方出资的问题。
如果在结婚之前的买房行为,就是已经有双方出资的。那么法院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房产,是应该被分割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平分。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按照份额进行处理的。总的来说,在婚前的出资行为还是具体要看是个人出资还是双方出资的行为,这对于之后在房屋产权问题的分配上是有很大决定作用的。
以上的条款主要是针对在婚前房屋出资问题上的具体情况而做出的法律条文的相关解释。在新婚姻法出台后,房产加名字这样的行为已经是不是决定性的了。在房屋的具体分割中,还是要看具体处置行为。所以新婚姻法房产加名字,其实也要针对具体的情况才能够判定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