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作者:夕夕星妈 阅读:2817

一般要带的证件有: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拍摄),还有双方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无血缘关系证明。二婚证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携带):离婚证、离婚的判决书、前配偶死亡证明等。

一、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对于离婚之后想要再婚的当事人,需要向相关机关单位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的丧偶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去世的配偶已经销户,那么久可以和初婚一样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去世的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该当事人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办理好之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再婚办理结婚证证件: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三、再婚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在《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中有如下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以上就是中国婚博会小编整理的关于二婚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规定,再婚办理并不像人们想的那样非常的复杂繁琐,只要按照流程办理就可以顺利地完成,二婚人士对于相关证明的材料要按照规定认真办理,不要有所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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