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婚博会前后都有小姐姐问:“我刚刚去订婚宴酒店,酒店说日子档期比较紧张,需要现在交5000块订金,不然不给保留。我不知道交5000块是否合理呢?” 今天帮各位小姐姐们,梳理下预定婚宴酒店的定金这回事儿吧!
在与酒店签订协议的时候,难免出现各种各样比较纠结的问题,其中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是关于“订金”与“定金”。这两个词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产生的法律后果却是截然不同。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定金在买方履行合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说,“定金”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仅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但也不能说“订金”完全不具备法律效益,关键还是要看交付“订金”时双方义务的约定。准新人在与酒店当合作的时候,要看清自己签署的合同是“定金”类的还是“订金”类的。如果是“定金”自然具备他特有的法律效益。但如果是“订金”,就要仔细敲定合同的内容了,用内容规范彼此的法律保护作用。
一般来说,“行业内的约定俗称的订金比例是30%,但是有些婚宴酒店也有不一样的规定。有些婚礼场地不管总金额是多少,第一笔款都是交2万,而有些星级酒店,全款是在婚宴开始前就要交齐、还有婚宴酒店是交全款的10-30%之间。
婚宴预定的时候,记得要注意一些其他费用哦~商家可能会提前跟你说,不过也建议多问问。比如:最低消费的、开瓶费、如果请了非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还要交“入场费”、备桌收费等等~
桃子提醒各位宝宝,无论是和酒店签署婚宴协议,还是在日常的民事合同签署过程中都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责任,请大家一定看清楚、看仔细!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