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婚姻的法律规定

作者:破草帽妙 阅读:1341

领事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指的中国的驻外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当前世界各个国家的中国公民数量都在增加,因此为了方便这些中国公民在国外根据中国的法律结婚,于是推出了领事婚姻办理。那么领事婚姻到底是如何的法律条文规定呢?

领事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指的中国的驻外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当前世界各个国家的中国公民数量都在增加,因此为了方便这些中国公民在国外根据中国的法律结婚,于是推出了领事婚姻办理。那么领事婚姻到底是如何的法律条文规定呢?

      如今的中国已经今非昔比,在世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中国人有越来越多走出国门到世界各个国家去留学、生活和工作,这些人是中国的栋梁之才,因此作为中国政府自然也是会给他们提供一定的便利的。很多中国公民都还是喜欢中国的法律,因此结婚也更愿意领取中国的结婚证,因此有了领事婚姻服务。下面就来说一说领事婚姻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历史。


       一:领事婚姻的历史,领事婚姻是指的新中国成立以来驻外使领馆应男女双方均系中国公民的当事人申请为其办理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婚姻关系。领事婚姻登记实际上不仅仅是包括结婚登记,而且还包括离婚登记。早在1963年签订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领事职务第6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以及类似职务,并且办理若干行政性质之事务。其中所讲的民事登记员就是指的可以为当事人申请为其办理出生、死亡或者婚姻登记的领事官员。世界第一个可以办理领事婚姻的是中国驻缅甸使馆。 

      二:领事婚姻的法律规定,与《婚姻法》相配套的还有《婚姻登记办法》,经过国务院批准,1980年11月11日公布实施的《婚姻登记办法》中,没有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条款。后来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又推出了与《婚姻法》配套的《婚姻登记条例》。自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该条例中的第1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现在大家对于领事婚姻的法律规定有了详细的了了解了吗?如果说大家想要在国外领取中国的结婚证的话就赶紧的带上齐全的手续到当国使领馆去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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