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才可以成为法律有效的夫妻,那么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我们以深圳为例,说一说深圳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本(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2、双方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可当场拍摄);
5、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比如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丧偶人士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在深圳登记婚姻的新人,双方或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必须为深圳,否则无法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如男方户口所在地是杭州,女方户口所在地是南京,二人长期在深圳工作。如果两人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只能到杭州或南京相关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在深圳无法办理。
深圳结婚登记程序:
1.申请:想要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深圳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并要求新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发放: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新人当场发放结婚证,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新人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