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作者:罗浮_浅墨 阅读:4907

提供梅州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上下班/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必要材料、常见问题以及附近公交站等信息。婚姻登记机关职责: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登记证;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提供梅州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上下班/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必要材料、常见问题以及附近公交站等信息。婚姻登记机关职责: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登记证;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梅州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和平路18–3号婚姻登记处窗口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具体时间:每周六上午(9︰00-11︰30);元旦(1月1日)、劳动节(5月1日)、中秋节(农历中秋)以及国庆节(10月1日)上午(9︰00-11︰30)。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调休时间包含周六的,则不增补时间提供登记服务。
 
联系电话:
0753—2196868
 
梅州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附近公交:
区政府 - 公交站169米
途经公交车: 15路 26路 72路


市水利局 - 公交站199米
途经公交车: 13路 20路 26路 72路


泰康路口 - 公交站202米
途经公交车: 8路 13路 15路 26路 72路
 
梅州梅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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