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作者:宁尘尘只 阅读:9999+

提供青岛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上下班/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必要材料、常见问题以及附近公交站等信息。婚姻登记机关职责: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登记证;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提供青岛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上下班/办公时间、婚姻登记必要材料、常见问题以及附近公交站等信息。婚姻登记机关职责: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登记证;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青岛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李沧区永年路20号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南楼4楼

上班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2-84634260  


青岛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附近公交:

1.永年路永安路(公交站)距此87米 途经公交:233路313路
2.永年路文安路(公交站)距此88米 途经公交:233路313路快线
3.沧口公园(公交站)距此381米 途经公交:101路115路115路区间116路117路121路128路130路233路24路29路302路364路636路7路


青岛李沧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8791 +1
收藏
转发